“一個歌手能占到一家公司兩成的收入,怎么可以不爭取?”去年3月的東方風云榜論壇上,太合麥田老總宋柯談到是否會和旗下藝人李宇春續(xù)約時曾經如此表示。不過,當李宇春和太合麥田在去年年底合約到期時,卻沒有獲得公司的續(xù)約。日前,宋柯再度出現在一年一度的東方風云榜論壇上,明確表示了公司未來發(fā)展的“兩不”原則:不簽藝人,不出唱片;太合麥田也將擺脫傳統的唱片公司模式,放棄內容創(chuàng)作,通過打造終端產品來尋求新的盈利模式。
這似乎可以視作這家內地最大唱片公司的轉型宣言,由此引發(fā)的話題是:在新媒體時代的音樂產業(yè),內容和終端究竟誰是王道?
傳統唱片公司模式必死
對于自己一年前關于唱片公司在新媒體時代必然“杯具”的預言,宋柯表示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傳統唱片公司的模式必死”。
所謂傳統唱片公司模式,就是挖掘歌手、創(chuàng)作歌曲、制作專輯,經由傳統媒體宣傳,最終上市銷售。而新媒體時代大幅度降低了歌曲的制作和營銷門檻,減少了歌手和歌曲走向大眾的中間環(huán)節(jié),任何人都可以在家里用軟件錄制自己的音樂作品,再通過手機和網絡進行推廣。對于這一點,為“鳳凰傳奇”組合創(chuàng)作了熱門歌曲《自由飛翔》的制作人張超深有體會。當他第一次把自己的作品《不要在我寂寞的時候說愛我》放到網上時,收獲的反響把他都嚇了一跳:“我以前從來沒有想過一個人可以足不出戶就把音樂傳播出去。”他還以最近在某網站新推出的語音聊天室里非常熱門的歌曲《全是愛》為例:“很多人聽到都非常喜歡,到網上去搜,可是搜不到,才發(fā)現是一首原創(chuàng)歌曲,還只是小樣。這個語音聊天室最多的在線人數可以達到一萬多人,可以想象影響力有多大。”
“藝人和歌迷對唱片公司的依賴都在逐年降低。”宋柯如此表示,由此帶來的后果自然是傳統模式為唱片公司帶來的利潤越來越少。來自寶島臺灣的音樂人袁惟仁在論壇上現身說法:“1991年出道的時候,唱片公司抽取兩成,我賺100塊,唱片公司會拿走20塊錢,而今天的比例仍然是二八,卻變成唱片公司拿八成,藝人拿兩成。為什么唱片公司要拿這么多錢?因為他們已經沒有收入了。”
因此,盡管用著繪有老式卡帶圖案的手機套,宋柯說自己對于傳統唱片公司的模式已經失望了。不簽新約,不出新歌,面對音樂產業(yè)的新形勢,太合麥田這艘大船要掉頭。
缺的不是音樂是產品
據宋柯透露,未來的太合麥田希望能夠通過打造終端產品來盈利。去年,他曾經抱怨互聯網慣壞了消費者,忿忿不平地發(fā)出“憑什么歌曲就該免費”的質疑。這一次他坦言自己為這個問題糾結了一年,最后得出了“活該”兩個字:“所有的娛樂行業(yè),電影有3D,電視有高清,游戲有網游,都有各種各樣層出不窮的新興產品,而我們的產品不但沒有升級,反而退后了。”在宋柯看來,眼下無論是在線的還是無線的音樂產品都只有MP3一個格式,音質還不如當年的卡帶,“那消費者憑什么要給你這個錢?”
適合新媒體時代的音樂產品在哪里?宋柯很看好類似于“勁舞團”這樣的音樂游戲:適合網絡環(huán)境、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粘性,很容易吸引消費者,“可惜這個游戲不是我們這個行業(yè)做的,我們這個行業(yè)只知道把版權賣給游戲公司。”而這也給了太合麥田轉型的空間:太合麥田將來要做的,就是成為具有新產品研發(fā)能力和新型營銷能力的公司。北京無線星空音樂有限公司總經理唐月明也表示:“唱片公司必須轉型。終端產品、游戲公司,我們都可以嘗試。”
“這是不是意味著音樂產業(yè)已經從內容為王變成了終端為王?”出乎記者的意料,宋柯對于這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所有歌曲,無論出自傳統渠道還是網絡,都是凝結了創(chuàng)意的產品。而即使強勢如蘋果公司,在數字音樂產業(yè)鏈上也只拿三成利潤,說明它充分認可內容的價值。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光有前端的創(chuàng)意和內容,卻缺少將內容變成好產品的能力,等于大家都擠在上游,但是在下游沒有出口。”
新產品會成為音樂產業(yè)的救命稻草嗎?這個問題,眼下還沒有答案。 本報記者 邵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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