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來,進來,不要客氣!來來來,我這里有顆桃子,有誰要?有誰愿意和我換?”這可不是夜市叫賣,這是斯洛伐克藝術家翁達克(Roman Ondàk, 1966)在瑞士巴塞爾藝術博覽會的行為藝術項目《14間》(14 Rooms)中的作品 。我立刻從皮包里掏出一包剛從臺灣帶過來,在歐洲十分珍貴的米果,自告奮勇地跟他換桃子。這時候,兩位來自國內的男子剛好進來,表演者用英文問他們:“我們在交換東西,你們有沒有東西可以交換。”他們兩人愣了一下,表演者以為他們沒聽懂,又問了一次:“絲襪鋪 (SWAP),交換。”好事的我急忙用中文解釋給這兩位男士聽,其中一人忽然用流利的法文問表演者:“趴喝烈無縫斜?”(parlez vous francais?你會說法語嗎?) 我立刻住嘴,覺得可能冒犯他們了。他們從包里找出一小包樣品乳液換了“我的”米果后就離開了。我耐心地等,看看下一個人會拿什么來換。不到幾秒鐘,一個意大利男子說:“我在蘇黎世時,在樹下?lián)斓揭涣7N子,可以換嗎?”于是從一顆桃子變回一粒種子,真的只有在藝術圈才會發(fā)生這種逆時生態(tài)循環(huán)。
《14間》是巴塞爾藝術博覽會的一個獨立項目,策展人歐布瑞斯特(Hans Ulrich Obrist, 1968)和比森巴赫(Klaus Bisenbach, 1966)邀請了包含小野洋子、徐震、赫斯特(Damien Hirst, 1965)等14位藝術家在藝博會期間提供行為作品。藝博會上有超過200家畫廊,即使每家畫廊只停留3分鐘,逛完全部仍需要10多個鐘頭!不過由于有了真人展出的《14間》,讓人戰(zhàn)勝了逛藝術的疲勞,可以慢下來,一間一間逛。除了14間行為表演之外,這個展覽還特辟了美國藝術家沃弗森(Jordan Wolfson, 1981)的“結尾”(epilogue)以及巴爾德撒瑞(John Baldessari, 1931)一件未被實踐的作品的通訊記錄。“14間”其實總共是“16間”。
不僅僅是巴塞爾,近幾年來,從沙迦到香港,從紐約到悉尼,處處可見行為藝術。藝術家將自己的身體作為創(chuàng)作材料,有時候以個人形態(tài),有時候多人連袂,在不同環(huán)境中做行為表演。最著名的例子是阿布拉莫維奇(Marina Abramovic, 1946)2010年在紐約MoMA的回顧展;上百人連夜排隊,就為了要坐在方桌與藝術家相互凝視。
走出美術館展覽,行為藝術在兩年前第一次進入了以商業(yè)為主的藝術博覽會。在2012年的巴塞爾藝術博覽會上,Sean Kelly畫廊讓一男一女以全裸方式,面對面站在展位的入口處,所有進出的人都必須和他們擦身而過。而在2013年紐約的Frieze 藝術博覽會中,Marian Goodman 畫廊的展廳內有一位11歲的小女孩,她會問你“你寧可覺得太忙還是不夠忙?”如果你不太忙,有時間和畫廊打聽這個作品,他們會告訴你它的價格大約在十萬歐元左右!十萬歐元買一個小女孩?不是的,十萬歐元買這件作品的擁有權。
《14間》有瑞銀和十多位重要私人收藏家贊助。雖然這么盛行,但市場對買賣“行為”仍有不同的看法。收藏并擁有“行為”的意義到底何在?
對美術館而言,收藏“行為”是他們的任務,是讓作品不被遺忘的唯一方式。但是要如何收藏和買賣?而且,保險公司又要如何保險呢?
行為藝術和裝置藝術的收藏其實有許多相同的地方,不過行為藝術買賣的是一個可以執(zhí)行行為表演的“版權”。有了這個“版權”,美術館和收藏家可以在任何地點執(zhí)行行為表演。版權通常和一般證書沒兩樣,證明你是行為作品的合法擁有人。如果有一天你希望出售這件作品,你可以經(jīng)由合法的程序將版權讓渡給下一個人。
但并不是所有藝術家都以這種方式進行買賣。如之前提到的那件要11歲小女生在展廳內問問題的作品,其創(chuàng)作者賽格爾 (Tino Sehgal, 1976)就堅持作品必須用口述記憶方式來執(zhí)行買賣,完全不允許其他如筆記、錄音、拍照、攝影的記錄方式。這位同時有政治經(jīng)濟、概念藝術及舞蹈學位的藝術家,將自己的作品稱為“鋪設的局面”(constructed situations)。其作品價格依收藏人的身份而定,越多人看,價格越高,所以美術館收購的價格遠高于私人收藏。私人可以花3萬歐元買到最便宜的賽格爾,美術館必須花至少5萬歐元,但事實是他大部分作品的價格都在十萬歐元上下,也確實比較適合美術館收藏。
MoMA買他的作品時,一共動用了12個人,包含藝術家本人、藝術家的畫廊、公證人、律師、藝術維修專家和3位MoMA的策展人。這些人花了4個鐘頭的時間來背誦呈現(xiàn)作品的5個規(guī)則。但是美術館方承認,如果在一兩年內不重新溫習的話,作品極可能從此消失。至于保險公司如何保“記憶”,可能還要醫(yī)學及心理學專家提供意見。
“行為”雖然已經(jīng)進入藝博會正式成為“待售藝術”,但它的市場其實小之又小。除了美術館,少有私人收藏。根據(jù)以行為藝術為主的Performa 雙年展創(chuàng)始人戈德伯格(RoseLee Goldberg)估計,收藏行為藝術的私人收藏家可能不到10位。拿賽格爾的作品為例,買的人不但花錢還要花時間、精力、腦力來背誦規(guī)則。也就是如此,多數(shù)人只買“行為”的記錄、錄像、相片和裝置。阿布拉莫維奇就只出售相片或錄像記錄,價格在數(shù)萬到數(shù)十萬美元之間。至于行為表演權則歸她擁有。
賽格爾和阿布拉莫維奇都是在這方面比較成功的藝術家。一般而言,行為藝術家需要美術館的贊助;行為藝術展就好比戲劇表演,如紐約大都會歌劇院的歌劇制作成本是100萬美元,行為藝術即使規(guī)模再小,制作費還是常常高于一般美術館的經(jīng)費。在巴塞爾座談會上,就有人建議美術館采取目前音樂、戲劇表演和體育競賽的現(xiàn)場轉播live stream模式,藉此補貼費用。但這也是個問題,如果這個建議通過的話,那么唯一有生命脈搏的藝術就被電腦熒幕取代。最諷刺的是,從市場來看,真人的行為藝術,價值遠遠比不過繪畫、雕塑,如《14間》展覽的“尾聲”就是個實例。沃弗森在好萊塢特效專家的協(xié)助下創(chuàng)作了一個能說話跳舞的機械人偶,共有3個版號,每個版號價格大約在750,000美元左右,遠遠超過任何行為藝術作品的價格,且已全都出售。
尾聲
逛完《14間》展覽隔天,我又在藝博會入口處遇到來自國內的那兩位大兄,我問他們昨天那包米果還在嗎?他們說:“扔了!”
原想跟他們說昨天那件換東西的行為作品價格是25,000 歐元,有5個版號,已售出一個了,但在聽到這答復后,這沖動瞬間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