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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藝術品代理制度成關鍵
盡管一直未找到合適的畫廊代理自己的作品,但陳泗偉并不情愿將自己的作品拿到拍賣會上去充當成交數(shù)。“真正懂行的人,還是會優(yōu)先看重你作品的質(zhì)量,而不是那些唬人的數(shù)據(jù)。”他說自己最樂此不疲的事情就是帶著畫作奔走于各類藝術博覽會,既能遇到很多真正懂門道的人士,也能在一個有限競爭的環(huán)境里找準自己作品的定價。
業(yè)內(nèi)專家看來,在當前畫廊代理機制尚不夠成熟前提下,由畫廊協(xié)會主動發(fā)起一些藝術博覽會,有助于畫家與畫廊雙方找到更多了解與溝通的渠道。而北京畫協(xié)首任會長程昕東,更認為協(xié)會當前的重要任務是積極整合社會資源,讓畫家與畫廊走出國門,到國際舞臺發(fā)聲。
不過從長遠來看,完善畫廊的藝術品代理制度無疑才是根本出路。中外市場行情不錯的畫家,大多借重了這一制度。油畫家陳逸飛的成功就離不開美國哈默畫廊的推廣包裝。“關鍵是,畫廊與畫家要彼此認可,共同進退。”孫永增今年依然計劃召集一批年輕藝術家到館內(nèi)“寫生”。“推廣他們很難說賺錢,但最起碼這樣可以為畫廊培養(yǎng)一批固定的業(yè)內(nèi)關注者。”漫畫/趙春青
馬上就訪
由于實力存有差距,畫廊的層級也不盡相同。實力雄厚的畫廊,它更有優(yōu)勢去挑選知名畫家;小型畫廊則會更關注年輕藝術家。也正因為這種相互選擇,畫廊與畫家的多層次格局才得以形成。如果年輕畫家沒被畫廊相中,也不用帶有道德評判、感情色彩去指責對方,可能是你的作品質(zhì)量與風格與對方存有差異。
即使雙方已簽訂代理合作關系,出現(xiàn)分分合合也正常。當畫廊的發(fā)展速度超過其代理的藝術家的成長進度時,藝術家會自然而然地被淘汰;當藝術家的成長進度超過畫廊的發(fā)展速度時,畫廊被拋棄也實屬正常。既然是合作,首要前提是合拍,而進度不一致必然帶來不合拍,這時候解除合約關系,對雙方并不意味著是壞事。其實,無論是前期的相互選擇,還是中后期的共同合作,最關鍵的是雙方都要努力。
——藝術家邱志杰
不同于拍賣行,畫廊并不是純粹意義上的銷售終端,從某種層面講,它還承擔著對公眾進行藝術啟蒙教育的角色,帶有一定中介服務機構的色彩。
因此,有必要對當前將畫廊與普通古玩字畫店同屬零售業(yè)的身份進行定位調(diào)整,進而在稅收上實行一定的傾斜。
——伊比利亞當代藝術中心館長夏季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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