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 畫布油畫 49.50 x 49.50 厘米 皮特·蒙德里安 (荷蘭, 1872-1944年) 我們現(xiàn)在看到的這幅作品,是典型的“蒙德里安風格”,也是他在早年歷經寫實主義、象征主義、表現(xiàn)主義和立體主義之后的風格濃縮。簡單來講,這是蒙德里安在色彩與形式上追求抽象與純粹化所得出的最終結論。當然,蒙德里安這種最終風格的形成,也受到了荷蘭 “風格派”以及通神論思想的影響。“風格派”認為繪畫必須體現(xiàn)一種廣闊的宇宙規(guī)則——縱橫的線條、原始的色彩和平面的結構都被置于一種和諧的布局之中。蒙德里安也被視為是“風格派”的一員。通過對通神論思想的參悟,蒙德里安認為世界的根本最終可以歸結為紅黃藍三原色,以及橫線與豎線,連斜線都摒棄了。據(jù)說,蒙德里安在湖面波光的韻律中發(fā)現(xiàn)了橫線與豎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