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瑞典的一位考古探險家到中國考察研究時,曾與劉半農商量,擬名魯迅為諾貝爾文學獎候選人,由劉半農托臺靜農寫信探詢魯迅意見。這年9月25日,魯迅便鄭重地給臺靜農回了一封信。這封信涉及到諾貝爾文學獎的文字如下:
靜農兄:
九月十七日來信收到了。請你轉致半農先生,我感謝他的好意,為我,為中國。但我很抱歉,我不愿意如此。
諾貝爾賞金,梁啟超自然不配,我也不配,要拿這錢,還欠努力。世界上比我好的作家何限,他們得不到。你看我譯的那本《小約翰》,我哪里做得出來,然而這作者就沒有得到。
或者我所便宜的,是我是中國人,靠著這“中國”兩個字罷,那么,與陳煥章在美國做《孔門理財學》而得博士無異了,自己也覺得好笑。
我覺得中國實在還沒有可得諾貝爾獎賞金的人,瑞典最好是不要理我們,誰也不給。倘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yōu)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為真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
我眼前所見的依然是黑暗,有些疲倦,有些頹唐,此后能否創(chuàng)作,尚在不可知之數。倘這事成功而從此不再動筆,對不起人;倘再寫,也許變成了翰林文學,一無可觀了。還是照舊的沒有名譽而窮之為好罷。(《魯迅全集》第十一卷第580頁,人民文學出版社,1981年)
這是我至今讀到對殊榮問題最理性的一段文字,不愧是出自魯迅之口。這個二十世紀中國最清醒的大腦,思想覺悟的確勝出了他的時代。難怪他在日本留學時的同學許壽裳很早就能夠對他作出這樣的評價:“他的知人論世,總是比別人深刻一層。”(《魯迅年譜》增訂本第二卷146頁,人民文學出版社,2000年)因為魯迅不僅能夠自覺地反思于自身,對整個民族也能夠站在更高的人類視野來審視。今天,我們離魯迅反思這段話的時間已經過去將近一個世紀了,如果按照進化論的觀點,社會應該是早已經進步。然而,在這種進步的洪流中我們的自省能力呢?是否也真的伴隨著物質社會的進步有了大大提高?就我所目擊,似乎看不出來,不但我沒有看出來提高,而且我覺得某種程度上還在衰退。就拿中國當代藝術來舉例,這些年驟然間火爆起來,吸引世界的關注,如果沒有魯迅說的“中國”這個特殊的社會背景為依托,大概是不太可能的,而對此又有誰像魯迅當年那樣做過深刻的反思呢?
也許,我們會有一千個理由來為自己辯護:作為一個發(fā)展中國家,我們的社會問題的確還有很多,尤其是作為一個有著悠久文明歷史的古國,其傳統(tǒng)意識形態(tài)原本就與現在的世界主流相抵觸。因此,表現這樣特殊文明下的生態(tài),不僅符合了自我的文化身份,也似乎吻合了西方所謂后現代的潮流。于是,以此作為中國當代藝術的一個價值理由,也就成了創(chuàng)作的“不二法門”。表面上看,這是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但如果深究,卻不難發(fā)現這只不過是一種固步自封意識的后現代翻版。難怪后現代主義大師杰姆遜對這類所謂“第三世界”的文學藝術,要扣上一頂“民族諷喻”的帽子。因為這種價值理由的地域化局限,往往呈現的只是一種異國情調,而不是整個人類的精神訴求與創(chuàng)造希望。
更加危險的問題恐怕還不在于此,而在于靠以上這個理由而獲得成功以后的自我陶醉。這就像前兩年中國當代藝術的市場繁榮,就連許多西方的專業(yè)人士都已經看出了其中的問題,而我們卻幾乎意識不到,還以為自己真就成了世界中心,身處“這里風景獨好”的花果山之中。這不能不說是一種自省能力的潰退。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是,這些年中國當代藝術的市場繁榮,首先是由西方資本的帶動,也就是說其價值趣味受到了外來力量的支配。且不說是外來力量讓中國當代藝術家身負了這個“中國”標簽,只說自覺的承擔與主動的發(fā)現,也容易形成一個走不出的文化瓶頸。關于這一點,魯迅早已經替我們看清楚了,為什么故伎還會重演?恐怕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魯迅早已經暗示過的“翰林”之類的利益驅動在背后搗鬼吧。因此,我覺得魯迅當年的理由,仍然有著強烈的針對性,尤其是中國當代藝術逐漸被國家意識形態(tài)所接受,大踏步邁向“合法化”的過程,它可以幫助我們更為冷靜的反思。我也寄希望于通過這樣的反思,中國當代藝術在未來的崛起能夠超越魯迅以上例舉的這些理由。因為只有這樣的超越才能作為一種獨立的文化姿態(tài),擺脫思維的屏障與利益的圈套,給世界當代藝術注入普世的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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