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國,藝術品可以用來交稅。英國的納稅人既不用賣掉藝術品也不用為賣出藝術品的收益納稅。從2009年到2013年,英國納稅人共繳納了價值為1.245億英鎊的藝術品。由于英國財政部每年稅收都超過350億英鎊,藝術品抵稅政策也幫助英國收藏更多藝術品。
這個抵稅政策始于1910年,這項政策的初衷就是國家能夠接收一些藝術品甚至文物沖抵稅金。政策規(guī)定:“藝術品的市場價值是多少,就能沖抵同樣金額的稅金。”
政府接收的藝術品將被送至公立博物館、檔案館或圖書館。在某種情況下藝術家甚至可以選擇接收藝術品的博物館。這個項目開始是用來繳納房地產(chǎn)稅,但是從2013年3月起,這項政策規(guī)定藝術品可以用于沖抵所有稅金。
很多人都通過繳納藝術品沖抵稅金,其中有人繳納約翰?列儂的親筆書信來抵稅。在英國,遺產(chǎn)稅的起征點很低,僅為325,000英鎊。
在墨西哥,稅法規(guī)定允許畫家、雕塑家以及其他藝術家每年捐獻一部分藝術作品來支付稅費。而墨西哥相應的收集了大量的當代藝術作品。
墨西哥政府認為這個項目可以鼓勵藝術家采取這種方式納稅。并且,墨西哥很多藝術家都通過這樣的方式納稅。
這個政策是1957年制定的,當時稅務官員和一位社會寫實主義藝術家大衛(wèi)?阿爾法羅?西蓋羅斯(David Alfaro Siqueiros)發(fā)生一段故事。稅務官告訴西蓋羅斯:“畫畫遠比進監(jiān)獄要好。”但是無論這個政策的起源如何,自從1957年政策實施以來,墨西哥政府共收藏了4394件藝術品。
一個由7位藝術家及策展人擔任輪流執(zhí)委會負責鑒定送來抵繳稅費的藝術品。除了對藝術品的價值進行評估,專家們還要確定這件作品是否可以作為這位藝術家的代表作品。
而對于這項政策的好壞,藝術家是最有發(fā)言權的。目前為止,藝術家對于這項政策的反映很好。與此同時,這項政策還幫助墨西哥積累了大量墨西哥當代藝術家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