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京說,文化資源的重要性不亞于石油與天然氣,保護好文化遺產是俄民眾的共同責任與使命。5月7日,普京簽署了《俄羅斯聯(lián)邦行政違法法典》修正案,第13次對該法典進行修改,大幅提高了違反歷史文化古跡保護規(guī)定的罰款數(shù)額。
每年200處古跡永久消失
文物保護現(xiàn)狀令人擔憂
俄羅斯是一個有著豐富文化歷史古跡的國家。據(jù)有關資料,被列入保護的俄羅斯歷史、文化、自然遺產總計有14萬處。按照保護等級,分為國家級、區(qū)域級和地方級,其中25000處遺產屬于國家重點保護對象。
目前,俄羅斯有24處世界遺產,其中包括15處文化遺產和9處自然遺產。這些文化遺產是不可替代的精神、經濟、社會財富,對于俄羅斯文化的傳承有著重要意義,對人的思維形成、傳統(tǒng)的沿襲等均有著重大的影響。
俄羅斯聯(lián)邦憲法第44條第3款載明:每個俄羅斯公民都有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義務,珍惜歷史文化古跡是實現(xiàn)擁有文化財富權利的重要途徑。2002年5月24日,俄國家杜馬通過的《俄聯(lián)邦文化遺產法》也指出,文化遺產是俄羅斯人民的精神財富,保護國家文物是聯(lián)邦和聯(lián)邦主體的責任,是俄聯(lián)邦權力機構的首要工作之一。
但是目前,俄羅斯的許多文物保存和保護情況令人擔憂,破壞文化遺產的現(xiàn)象大量存在。有關資料顯示,俄羅斯有30%的文化古跡的保護不盡入人意,部分文化遺產處于危急狀況。據(jù)專家評估,每年俄羅斯永久消失的古跡多達200處。2011年,時任總統(tǒng)的梅德韋杰夫曾表示,近10年來俄羅斯失去了約2500處古跡。有許多是被人為破壞和毀損的,還有一些被非法侵占使用。
有專家指出,這種情況發(fā)生的原因之一就是“破壞歷史文化古跡的違法行為的惡劣性、嚴重性和對這種行為處罰的輕微柔弱形成了強烈反差”。
文化重要性不亞于石油
出臺法案保護文化遺產
俄羅斯總統(tǒng)普京曾表達了這樣一種觀點,文化資源的重要性不亞于石油與天然氣,保護好文化遺產是俄羅斯民眾的共同責任與使命。基于這種認識,普京對俄羅斯文化遺產保護和與此相關的違法行為的懲處與打擊予以了特別關注:2012年11月,他簽署了增加保護傳統(tǒng)村落條款的文化遺產法修正案,將更多文化遺產納入了法律保護范圍。
今年5月7日,普京還簽署了《俄羅斯聯(lián)邦行政違法法典》修正案,大幅度提升毀壞文化歷史遺產的罰金數(shù)額。據(jù)悉,該法律修正案將在正式公布90天后生效。
多年來,俄羅斯在保護文化遺產方面雖有法可依,但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卻不足。這一法律修正案的出臺,有望改善這種狀況,使得保護文化歷史遺產的國家政策得到進一步貫徹落實。
《俄羅斯聯(lián)邦行政違法法典》修正案于2012年11月9日由俄羅斯聯(lián)邦委員會(議會上院)主席馬特維延科向國家杜馬(議會下院)主席提出,并正式在國家杜馬注冊,具體由國家杜馬憲法立法和國家建設委員會負責、國家杜馬文化委員會執(zhí)行。
2013年4月17日,該修正案在俄國家杜馬三讀中以98%的高支持率獲得通過。10天后,即4月27日,該修正案又順利在聯(lián)邦委員會獲得表決通過。
修法進行45處修改增補
最高罰金6000萬盧布
從2002年以來,《俄羅斯聯(lián)邦行政違法法典》每年均進行修改,此次的法律修正案已是第13次對該法進行修改。
具體來說,本次修改主要是針對與文化遺產相關違法行為所適用的行政處罰進行了45處修改或增補。
其一,填補懲處行為主體缺失的立法空白。單獨列出有關法人違反文物古跡保護法行為和責任及處罰條款,這些行為具體包括:損毀歷史文化古跡、自然景觀或國家保護的文物項目及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物品典籍等。
第二,完善協(xié)調機制及有關部門的權利。本次的法律修正案不僅賦予俄聯(lián)邦主體對違反區(qū)域類和地方類文化遺產保存、使用、保護規(guī)定的行為的處罰權,而且此類處罰可按聯(lián)邦文化遺產處罰金標準執(zhí)行。
第三,加大處罰力度,大幅提高罰金。對個人的最高罰金可達50萬盧布(1盧布約合0.03美元),對負責人的最高罰金可達1500萬盧布,對法人的最高罰金可達6000萬盧布。
第四,延長案件追訴時效,由原來的兩個月延長到一年。
第五,細化違法行為及確定相應罰金標準,規(guī)定違法行為主體包括個人、負責人、法人。違法行為被細分為違反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定的行為,違反貴重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定的行為,失職、瀆職致使文化遺產被毀壞的行為等。此外,法律修正案還據(jù)此分別列出相應的處罰金額。
根據(jù)最新獲得簽署的《俄羅斯聯(lián)邦行政違法法典》修正案,違反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時,對個人的處罰將由1000至1500盧布提高到15000至20萬盧布;對負責人的處罰將由2000至3000盧布提高到2萬至40萬盧布;對法人的處罰將由20000至30000盧布提高到20萬至500萬盧布。
違反珍貴文化遺產保護規(guī)定的行為發(fā)生時,對個人的處罰將由2000至2500盧布提高到2萬至30萬盧布,對負責人的處罰將由4000至5000盧布提高到5萬至50萬盧布,對法人的處罰將由4萬至5萬盧布提高到100萬至2000萬盧布。
對失職瀆職致使文化遺產被毀壞的行為,則處罰10萬至60萬盧布;失職瀆職致使文化遺產被毀損,則將處罰50萬至2000萬盧布。如是被列入聯(lián)合國世界遺產項目的古跡被損毀,則將處罰100萬至6000萬盧布。
如果建筑公司發(fā)現(xiàn)古跡但并沒有停止施工,則將對個人處罰15000至30萬盧布,對負責人處罰2萬至40萬盧布,對法人處罰20萬至500萬盧布。如果建筑古跡被毀,對個人處罰15000至30萬盧布,對負責人處罰5萬至60萬盧布,對法人處罰100萬至1000萬盧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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